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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流比是根據對原料的分離要求確定的。回流比過大或過小,都會影響精餾操作的經濟性和產品
的質量。
加大回流比,可使塔頂產品中的輕組分濃度增加,但是,卻減小了塔的生產能力,也使塔頂冷
量、塔釜熱量的消耗增大。
在正常操作中應保持適宜的回流比,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爭取的經濟效果。只有在塔
的正常生產條件受到破壞或產品質量不合格時,才能調節回流比。
例如,塔頂產品中重組分含量增加,質量下降,要適當增大回流比。塔的負荷(進料量)過低,
為了保證塔內一定的上升蒸汽速度,也要適當增大回流比。
對于大型的生產裝置,當不同類型的塔板結構與上升蒸汽速度的要求及儀表的設計工作范圍與實
際生產量的大小產生矛盾時,可以相應地適當改變回流比。
又如浮閥塔板,如果處理能力只有設計能力的50-60%時,為了使浮閥在適宜范圍內工作,為了讓
儀表的測量范圍在適宜的工作范圍內,應采取加大回流比來保證生產的穩定,這對大型生產裝置維持
必要的穩定生產是極為重要的。
調節回流比的方法可有如下幾種:
1.減少塔頂采出量以增大回流比。
2.塔頂冷凝器為分凝器時,可增加塔頂冷劑的用量,以提高凝液量,增大回流比。
3.有回流液中間貯槽的強制回流,可暫時加大回流量,以提高回流比,但不得將回流貯槽抽空。